芮城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狠刹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实施办法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0日  阅读次数:

芮职校发[2014]27

 

芮城县第一职业学校

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狠刹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实   

各处室、各专业部: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狠刹大操大办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在我校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根据芮办发(2014)4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严格控制办事范围,坚决制止办事超限的行为 
      1.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嫁事宜宴请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50人,人数超过的除向单位党组织及纪检报告备案外,要在办事7日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丧葬事宜参加人员严格控制在亲朋范围内。不准通知或授意他人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

2.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办理老人过寿、小孩满月、许亲、上梁搬家、子女升学入伍等喜庆事宜,不得宴请直系亲属范围以外人员参加。
 二、严格执行申报制度,坚决杜绝失察漏报的现象
     3.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事宜要严格执行报告、承诺和备案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纪检的监督。
     4.报告人为家庭中职务最高者,职务相同由户主申报。
     5.办理婚嫁事宜的,要在办事7日前向单位党组织报告和进行廉洁承诺,由纪检组进行廉政谈话和审查备案。办理丧葬事宜的,要在事前口头报告、事后7日内补办书面手续。
   (1)乡科级干部(含退居二线)由本人到县纪委党风室报告备案。
   (2)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到本单位纪检组备案;  

  3)退休党员、干部到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报告备案。三、严格控制办事规模,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的行为
     6.操办婚丧事宜不超过2天,待客时间原则上只能在办事当天。
     7.办理婚丧事宜,倡导一个仪式、一顿饭的做法。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宴请。严禁以“流水席”的形式变相宴请。
    8.便餐标准为每人一碗菜、一碗汤,供帮忙人员就餐。
     9.正餐每桌原则上不得超过“七盘五碗”,价格标准原则上限定在150元以内。
     10.除亲朋外,提倡不随礼、拒收礼。
     11.原则上限烟限酒,严禁上高档烟酒;提倡禁烟禁酒。
     12.婚事迎亲车辆不得超过8辆。禁止在城区主街道及交通主干线搭建彩门、燃放鞭炮、吹喇叭等行为。
     13.不准组织各种低俗娱乐演出活动;不准搞搭台唱戏、放焰火等各种形式的奢华仪式。
     14.不准使用公车或其他公共财物。
     15.不准因参加婚丧事宜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16.丧葬事宜,原则上花圈、挽帐摆放数量不超过10个。
     17.党员、干部去世后一般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确需举行遗体送别仪式的,要严格控制规模,力求节约简朴。

 四、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坚决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18我校要深入开展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狠刹大操大办不正之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当地红白理事会规定要求,形成干部群众自觉摒弃攀比铺张陋习,树立崇尚节俭的新风尚。

五、严格监督问责,坚决查处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的行为
     19.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狠刹大操大办歪风,既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的主要内容,也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党支部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对此项工作从严部署,从严要求,从严落实。
     20.纪检要切实承担监督责任,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办理婚丧事宜,特别是本人或授意他人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21.对于多次发生大操大办问题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个人,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视情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个人有关方面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22.纪检组举报电话:0359—3087456、举报邮箱:
rczxjjw#163.com
   

                                        二○一